我在《南洋商报》的最新作品,请指教槟首长由谁决定?怎么决定?
现任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的动向,千呼万唤,终于宣布。许子根“上京”的宣布,牵动槟州政治格局,引人注目。然而,许子根的宣布方式,却也颇为值得议论。
从各主流报章的报道,人们确实看到首相针对许子根动向发表“如果无法决定,我将代为决定”的说法。
考量选战利害,首相作为国阵最高统帅,肯定对许子根动向宣布的时机,十分关注。然而,“代为决定”的说法,反映了什么?却更为令人耐人寻味。
许子根“上京”后留下的槟州首长,由谁接替?同样引起人们的兴趣。许子根对此再度“卖关子”,声明已经呈交三个可能人选给首相。这种声明同样引人遐想。
呈交可能人选给首相,其中有两种可能的解读。第一,呈交名单只不过是礼貌照会,确保巫统不会再在首长人选宣布后,方才提出反对意见,造成尴尬局面。
第二,呈交名单是要跳脱党内机制,由国阵母体决定人选。这样的做法主要是避免党内各派系竞逐首长职,出现碰撞甚至分裂的状况。
民政党是国阵成员党,重大决定交给国阵决定,至少从表面机制的视角而言,似乎没有太大的不妥。
但国阵成员党的相对地位,以及决策模式如何?可能才是最有争议之处。更何况,民政党领导的宣布,只时说把名单呈交首相,而没有具体提到国阵机制。
在决定国阵大选候选人的课题上,国阵各成员党包括巫统内部,似乎口径一致:“一切由首相决定”。这种安排有其必要,因为成为国阵候选人的吸引力极大。
如果没有最高领导压阵,掌握最终的决定权,恐怕争取出线的竞逐,会过于激烈,甚至出现大选未战,内部先乱的局面。
无可否认,槟州首长人选的决定,情况也十分类似。但是,民政党领导人必须认清,把首长人选交由首相决定,并非传统惯例,这与首相决定大选候选人的做法,有根本性的差别。
当然,传统惯例是可以创造的。但创造某些惯例的理由是否充分?其长远影响是否已经被充分的考量?
审视这几年国阵内部华基政党的运作模式,人们似乎又不难理解为何此次会出现类似“由首相决定”的思维。当今首相一般上被认为相对中庸。而党政权力高度集中于首相,已经是当今大马的政治现实。
在面对个别巫统领袖的偏激言行时,华基政党往往能够通过首相来缓和局面。任何课题稍微棘手,僵持不下,“由首相决定”呼声必定出现,也似乎成为华基政党的思维定势。
人们当然无法确证民政党领导“呈交槟首长人选”名单的做法,是否仅仅是定势思维的产物?还是有更为深谋远虑的政治布局?如果仅是定势思维,不免令人心忧。
开明中庸的首相,毕竟不是历史的必然。把决定槟州首长的决定权,进一步集中于首相,谁能确保长远而言,不会有更大的政治风险?
其实,许多先进民主国家的政党体系,都存在着派系主义。只要竞争规则制度完善,派系间的竞争可以是去芜存菁的民主历程。
民政党形象清新,向来被认为是知识分子、专业人士主导的政党。人们也因此能够对其有更高的期待。如果因为派系竞逐,把“决定权”往上传,体现的就是人治的思想、与民主化之路背道而驰。这与人们的期待,难免有所落差。
前主席林敬益医生,以其个人魅力,带领民政党走过非凡的旅程。但新时代召唤新任领导层,更果敢朝向开放民主的道路,而不是事事裹足不前。
“呈交槟首长人选”应该还有诠释空间。民政党应及早将其定位为“礼貌照会”。在决定谁来担任槟首长的课题上,如果来个大胆创新,全国大选过后,在槟州进行类似美国总统初选的党内基层表态,或许更能展现新领导层的划时代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