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十一月 05, 2009

吊桥事件谁之过?

我在《中国报》的旧稿,请指教

吊桥事件谁之过?

霹雳州教育局举办“一个马来西亚生活营”,参与的学生上吊桥玩乐时吊桥断掉,学生掉入河中,造成无辜学童受伤死亡。
这个事件,至少有三大课题,值得人们关心:
第一,事件发生的吊桥,不是陈旧的吊桥,而是刚刚建好的吊桥。会出现断裂的现象,显示这个工程,根本就没有符合安全的标准。
很可能,吊桥的建造,出现“干捞”现象,材料偷工减料,设计随随便便。其实,类似的事件,根本不是第一次发生。不久前,登嘉楼新建的体育馆,平地一声雷,屋顶也坍塌。幸好当时馆内没有人,要不然,恐怕会“死的人多”。
问题一再发生,这也不会是最后一单,关键是我国的建筑工程,是用来分派给某些政党的朋党用的。朋党向来就是用通过政府拨款,用人民的钱,做出没有水准很差的工程,赚取超高的利润。当然,这些利润,还是要和相关政党,还有政治人物分享的。
就因为这样,有关建造“豆腐渣”工程的承包商,最后也会没事,或者意思意思,小罚就好。因为,有关政党还是需要这样的承包商,一起共享“坑头”。
第二,主办单位这次进行生活营,很可能并没有做足安全措施。当时主办单位的老师,是否有监督学生的活动?有没有现实地考察营地的安全?有没有和父母交待学生所会进行的活动?有没有获得家长的许可?
如果没有,这种随随便便的公务员心态,这次算是搞出人命了。但是,这同样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国民服务营地,每年不是由许多青少年走着进去,躺着出来的吗?有没有人被惩罚了?事情又没有不再发生了?
第三,这类活动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纳吉为了宣传他的“一个马来西亚”,举办这样的生活营,动机会不会是要对小学生进行洗脑工作?
有关方面非常喜欢进行活动,“灌输”“正确”的国家意识,这个业不是新鲜事了。公务员都要到一个由国家干训局进行的生活营,进行洗脑工作。里面“灌输”的思想,听说非常夸张:包括一些听了令人愤怒的种族言论,当然还有对反对党的攻击。
现在他们连小学生都不愿意放过了。为了政治目的,真的是什么都做得出。

3 Comments:

Blogger 凌国文 said...

Aiyo...Ini bukan orang punya pasal...ini Tuhan punya pasal...

05 十一月, 2009 16:31  
Blogger 思问者 said...

看得越通透,内心越痛苦。

我们基本上已经活在一个非人带领的国家。

06 十一月, 2009 08:48  
Blogger  黄思安 said...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09 十一月, 200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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