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变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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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变质出来
最近两件事,令人感叹,很多事情实在容易变质:一是调查司法黑幕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另一是所谓的特别投诉委员会。
由林甘短片引爆的司法黑幕疑云,在经过饱受抨击的三人调查小组调查后,在人民千呼万唤之下,政府终于同意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在法令的具体赋权下,皇家委员会显然是由较大的空间,进行调查。然而,也几乎是在政府宣布成立皇委会后,马上有人提醒人们无需开心得太早。
皇委会的成员是谁?具体调查的项目是什么?都严重影响着其运作与成果。
司法黑幕,其实暴露的是整体司法界的问题,也不得不牵扯到1988年司法危机。
之前,律师公会曾经要求政府重新调查1988年司法危机。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里曾在一个场合反对这项建议;并提出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否则没有任何理由要重新调查1988年司法危机。
林甘短片的公布,实际上就是新的证据,证明司法界确实出现的不寻常迹象。然而,政府公布皇委会的任务,似乎相当局限。
当然,不可否认,如果委员会成员如果具有勇气和创意,应该还是可以有所作为,带来人们期待已久的司法改革建议。
然而,领导皇委会的,却是三人小组的主席,前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海达。海达在
1988年司法危机时,是法院的主簿官。许多评论披露,当年的那场危机,海达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人们当然不能说海达在执行皇委会的任务时,就必然出现偏差。然而,司法黑幕对国家体制关系重大,政府难道在海达之外,就真的没有其他没有争议,更为适合的人选了吗?
在成员任命上不贯彻避嫌原则,使人觉得在处理司法黑幕课题上,有关当局诚意欠奉。为避免皇委会真正“变质”,各方关注监督看来依然关键。
当年十分轰动,针对警队改革的皇家委员会,经过探讨,提出了多项建议。其中一项最关键的,就是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独委会多年难产。人们千呼万唤,当局回应就是“还在研究当中”。
既然研究多时,人们或许应该期待政府可以推出比当年皇委会更完善的建议。然而,目前当局有意在国会火速三读通过的建议:特别投诉委员会,看来更像一个“变质”的建议。
特委会调查权力严重受限,连“贪污”都不能调查,还有警察总长为当然成员。难怪当年的皇委会成员敦赛丁、李霖泰等,都强烈表态,特别委员会根本上违背他们当年的倡议。
律师公会更是一语道破:特委会简直就是一个多余的组织。原因无他,特委会根本没有主动调查的权力,也没有检控权和惩处权。
一切调查结果,最后还是要交给有关当局进行内部处理。有关当局置之不理还是敷衍拖延,甚至反咬举报者居心不良,加以取缔,看来特委会也无权干涉。这样的投诉机制,人民真的敢去应用吗?
总总改革的美好诺言计划蓝图呼喊,最后“变质”收场,以上仅仅是两个例子,其他人们可以自己观察。为何这般?如何改变?或许才是更关键的问题。
千呼万唤变质出来
最近两件事,令人感叹,很多事情实在容易变质:一是调查司法黑幕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另一是所谓的特别投诉委员会。
由林甘短片引爆的司法黑幕疑云,在经过饱受抨击的三人调查小组调查后,在人民千呼万唤之下,政府终于同意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在法令的具体赋权下,皇家委员会显然是由较大的空间,进行调查。然而,也几乎是在政府宣布成立皇委会后,马上有人提醒人们无需开心得太早。
皇委会的成员是谁?具体调查的项目是什么?都严重影响着其运作与成果。
司法黑幕,其实暴露的是整体司法界的问题,也不得不牵扯到1988年司法危机。
之前,律师公会曾经要求政府重新调查1988年司法危机。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里曾在一个场合反对这项建议;并提出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否则没有任何理由要重新调查1988年司法危机。
林甘短片的公布,实际上就是新的证据,证明司法界确实出现的不寻常迹象。然而,政府公布皇委会的任务,似乎相当局限。
当然,不可否认,如果委员会成员如果具有勇气和创意,应该还是可以有所作为,带来人们期待已久的司法改革建议。
然而,领导皇委会的,却是三人小组的主席,前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海达。海达在
1988年司法危机时,是法院的主簿官。许多评论披露,当年的那场危机,海达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人们当然不能说海达在执行皇委会的任务时,就必然出现偏差。然而,司法黑幕对国家体制关系重大,政府难道在海达之外,就真的没有其他没有争议,更为适合的人选了吗?
在成员任命上不贯彻避嫌原则,使人觉得在处理司法黑幕课题上,有关当局诚意欠奉。为避免皇委会真正“变质”,各方关注监督看来依然关键。
当年十分轰动,针对警队改革的皇家委员会,经过探讨,提出了多项建议。其中一项最关键的,就是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独委会多年难产。人们千呼万唤,当局回应就是“还在研究当中”。
既然研究多时,人们或许应该期待政府可以推出比当年皇委会更完善的建议。然而,目前当局有意在国会火速三读通过的建议:特别投诉委员会,看来更像一个“变质”的建议。
特委会调查权力严重受限,连“贪污”都不能调查,还有警察总长为当然成员。难怪当年的皇委会成员敦赛丁、李霖泰等,都强烈表态,特别委员会根本上违背他们当年的倡议。
律师公会更是一语道破:特委会简直就是一个多余的组织。原因无他,特委会根本没有主动调查的权力,也没有检控权和惩处权。
一切调查结果,最后还是要交给有关当局进行内部处理。有关当局置之不理还是敷衍拖延,甚至反咬举报者居心不良,加以取缔,看来特委会也无权干涉。这样的投诉机制,人民真的敢去应用吗?
总总改革的美好诺言计划蓝图呼喊,最后“变质”收场,以上仅仅是两个例子,其他人们可以自己观察。为何这般?如何改变?或许才是更关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