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十二月 25, 2005
星期六, 十二月 24, 2005
政治困局下的人事纠纷
我在南洋的最新稿件,欢迎批评指教:
政治困局下的人事纠纷
马六甲州行动党州委会选举,原本应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新闻。但今年选举却掀起一阵的舆论风浪;原因在于贵为民主行动党全国秘书长的林冠英,及夫人周玉清律师,竟然双双落选,得票最低。
不少评论员认为,近来纷纷扰扰的警队滥权事件,尤其是裸蹲录象事件,行动党国会议员郭素沁,表现令人刮目相看。其实,回顾2005年,国会在扮演监督政府的功能,可以说还算令人满意。这其中,除了部分国阵后座议员在后马哈迪时代,较为积极的发言外;以议会斗争为传统的民主行动党众议员,可谓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民主行动党取代回教党成为国会最大反对党,对于国会更为实际的探讨国是,起着积极的果效。上届大选,部分人民纷纷重新把更多的行动党议员送入议会的同时,甲州行动党却斯人独憔悴。
马六甲市区原本是行动党的堡垒区,上界大选却马失前蹄:当时的秘书长郭金福竟败给还是政坛新兵的王乃志律师。在州议席方面,行动党也未见展获。当时州主席沈同钦亲征危险区,冀望“突破一点,带动全面”,但终究落了个壮志未酬。
在经历了90年代的低潮期后,整体而言,行动党可谓渐渐的站稳了脚步。虽然在种族主义政治依旧大行其道的今天,行动党已难以冀望有任何突破性的进展。此外,人口结构的发展及选区划分的趋势,也阻碍了行动党的前路。
马六甲行动党此次风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们普遍认为,上届大选的失利就是源于党内派系斗争的结果。如果说执政联盟,尤其巫统的党内政治斗争,关系的是利益资源的争夺;相对边缘行动党,而且还是州级的派系斗争究竟又是为何而来?
派系斗争如果是政治理念的争辩,这应该是一个健康的现象。政党内部对于议题无须以“枪口对外”为借口,断绝任何的理性的讨论甚至辩论。这次党中央领袖,在州级选举落败,新任州主席吴良山指出仅仅是“简单的民主选举”程序。中央级领袖郭素沁却指出甲州选举可能有“被操纵”的现象。
党内领袖可能不愿公开谈论党内争执,破坏党的形象,但其实破坏已经发生。既然甲州代表决定的依据,是没办法公开让人们检视的,我们似乎可以断言,这不是什么理念斗争的结果,而只是“你不爽我,我不爽你”,不过是简单的人事纠纷。
人事纠纷往往牵涉一些外人无法理解的事件与情绪。对人事纠纷的处理,却考验着政党以及个别政治领袖的智慧。除了基于八卦心态使然,一般人民实在无意关注人事纠纷背后的种种纠葛。从反方向而言,党内领袖反而确实应该时时留意人民老板关注的眼睛。
反对党直接或间接通过传媒,揭露政府不当行为,是为履行职责,人民基于此为政治领袖加分,无可厚非。在媒体相对开放的今天,反对党就更应积极表现,而非只是期望死忠支持者“选党不选人”。然而,做出一些传媒必然会报导,又无助于党内体制、理念还是实质领导层变革的行为,展露的只是“出一口气”的冲动,而非成熟的政治典范。
究竟是选党,还是选人,大部分的选民并不会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选区竞逐双方的“铁票”,往往仅是少数。竞选人的个人素质,对于决定胜负,在当今社会发展的阶段中,越显重要。就马六甲选区的具体状况而言,现任国会议员王乃志律师,处事谈吐皆颇有好评,甲州行动党能没有危机感吗?
林冠英多次表明要亲自为甲市区收复失地,但如果派系斗争无法解决,还不如到其他选区竞逐,以求重新进入国会。问题是:敌对政党或许会继续穷追猛打,扣以“逃兵”之名。如果有甲州行动党当权派系人马,跃跃欲试,想角逐下届马六甲国会议席,也请思考以下问题:选民会投选一位连党内事务都要意气用事,无法成熟处理的候选人吗?
政治困局下的人事纠纷
马六甲州行动党州委会选举,原本应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新闻。但今年选举却掀起一阵的舆论风浪;原因在于贵为民主行动党全国秘书长的林冠英,及夫人周玉清律师,竟然双双落选,得票最低。
不少评论员认为,近来纷纷扰扰的警队滥权事件,尤其是裸蹲录象事件,行动党国会议员郭素沁,表现令人刮目相看。其实,回顾2005年,国会在扮演监督政府的功能,可以说还算令人满意。这其中,除了部分国阵后座议员在后马哈迪时代,较为积极的发言外;以议会斗争为传统的民主行动党众议员,可谓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民主行动党取代回教党成为国会最大反对党,对于国会更为实际的探讨国是,起着积极的果效。上届大选,部分人民纷纷重新把更多的行动党议员送入议会的同时,甲州行动党却斯人独憔悴。
马六甲市区原本是行动党的堡垒区,上界大选却马失前蹄:当时的秘书长郭金福竟败给还是政坛新兵的王乃志律师。在州议席方面,行动党也未见展获。当时州主席沈同钦亲征危险区,冀望“突破一点,带动全面”,但终究落了个壮志未酬。
在经历了90年代的低潮期后,整体而言,行动党可谓渐渐的站稳了脚步。虽然在种族主义政治依旧大行其道的今天,行动党已难以冀望有任何突破性的进展。此外,人口结构的发展及选区划分的趋势,也阻碍了行动党的前路。
马六甲行动党此次风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们普遍认为,上届大选的失利就是源于党内派系斗争的结果。如果说执政联盟,尤其巫统的党内政治斗争,关系的是利益资源的争夺;相对边缘行动党,而且还是州级的派系斗争究竟又是为何而来?
派系斗争如果是政治理念的争辩,这应该是一个健康的现象。政党内部对于议题无须以“枪口对外”为借口,断绝任何的理性的讨论甚至辩论。这次党中央领袖,在州级选举落败,新任州主席吴良山指出仅仅是“简单的民主选举”程序。中央级领袖郭素沁却指出甲州选举可能有“被操纵”的现象。
党内领袖可能不愿公开谈论党内争执,破坏党的形象,但其实破坏已经发生。既然甲州代表决定的依据,是没办法公开让人们检视的,我们似乎可以断言,这不是什么理念斗争的结果,而只是“你不爽我,我不爽你”,不过是简单的人事纠纷。
人事纠纷往往牵涉一些外人无法理解的事件与情绪。对人事纠纷的处理,却考验着政党以及个别政治领袖的智慧。除了基于八卦心态使然,一般人民实在无意关注人事纠纷背后的种种纠葛。从反方向而言,党内领袖反而确实应该时时留意人民老板关注的眼睛。
反对党直接或间接通过传媒,揭露政府不当行为,是为履行职责,人民基于此为政治领袖加分,无可厚非。在媒体相对开放的今天,反对党就更应积极表现,而非只是期望死忠支持者“选党不选人”。然而,做出一些传媒必然会报导,又无助于党内体制、理念还是实质领导层变革的行为,展露的只是“出一口气”的冲动,而非成熟的政治典范。
究竟是选党,还是选人,大部分的选民并不会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选区竞逐双方的“铁票”,往往仅是少数。竞选人的个人素质,对于决定胜负,在当今社会发展的阶段中,越显重要。就马六甲选区的具体状况而言,现任国会议员王乃志律师,处事谈吐皆颇有好评,甲州行动党能没有危机感吗?
林冠英多次表明要亲自为甲市区收复失地,但如果派系斗争无法解决,还不如到其他选区竞逐,以求重新进入国会。问题是:敌对政党或许会继续穷追猛打,扣以“逃兵”之名。如果有甲州行动党当权派系人马,跃跃欲试,想角逐下届马六甲国会议席,也请思考以下问题:选民会投选一位连党内事务都要意气用事,无法成熟处理的候选人吗?
星期六, 十二月 17, 2005
“离题”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我在南洋商报的作品,还是那句,多多赐教,谢谢!
“离题”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前些日子出席了一场讲座;几位主讲人就一个攸关“公民”的课题进行讨论。其中某为主讲人发言时,为了反驳前一位主讲人的发言,竟然把讨论议题的字眼,做出不同的诠释。讨论的焦点,原本是有关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意义上的“公民”,但却被诠释为公民权(citizenship)意义上的“公民”。虽然同是“公民”,但却是严重的离题论述。
当然,偏离主题的论述,在我们的社会,可谓屡见不鲜。还记得中学时期,语言科目常有作文的学习及考试。而作文的首要要求,就是不能离题。曾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据说某年的国语考试,有一个作文题目是“广告的利与弊”。
某考生把国语的“广告”-iklan,误读为ikan(鱼)。于是整篇文章就在谈论“鱼”的利与弊。不用说,该名考生当然无法获得任何的分数。其实,在整个教育制度中,无论是语言科目,甚至是任何的科目,都对“离题”,或者通俗一点来说“答非所问”的朋友,豪不留情。同样的教育体系,我们似乎可以期待塑造出来的国民,在议论课题时,至少可以达到“不离题”的基本水准。
最近调查裸蹲事件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听证会,引起群众的普遍关注。裸蹲事件,原本源于四名中国女子,在拥有合法证件下,依然被警方无理扣留,并被令裸蹲。过后暴发裸蹲录象事件,使事件更受国内外的关注。
独立调查委员会,把鉴定裸蹲录象的受害人是否是之前向国会举报警队滥权的四名中国女子,为首要任务;这本身就是似乎对于“警察滥权”课题的失焦离题。
后来事态发展,独立委员会鉴定裸蹲受害人是一名马来裔女性。许多惯性“离题”的政客遂闻鸡起舞,开始攻击之前揭露警队滥权及裸蹲录象的郭素沁国会议员。其中,十二月十日国会上议院数名议员的言论,就非常值得研究探讨。
上议员拿督阿兹莎指出郭素沁如果有心维护女性形象,为何只公开裸蹲录象,对扣留室曾发生一宗女警遭扣留犯刺杀案,为何不提?拿督阿兹莎之所以离题,乃是在于她把另外一个无关的案例,以警队滥权的议题相提并论;除非她认为:仅仅因为警员在扣留室值勤有风险,就应允许任何形式的滥权行为?
拿督阿兹莎还指出,裸蹲案当事人并没有报警,为何行动党大肆渲染此事?如果细心关注独立委员会的听证会,裸蹲案的受害女子,是在传媒报导后才知道被偷拍。不是当事人没报警,而是之前根本不知道被偷拍。
另两名上议员达扬马哈尼及赛阿里认为,郭素沁的的举动,已经导致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卡立被逼去中国道歉。其实,事件一开始人民大多以警队滥权的角度对事件愤愤不平。连中国官方也对事件,采取相对低调的姿态。倒是政府一开始自己把问题聚焦在受害人国藉上,才主动提出要派部长到中国解释。
即使裸蹲案女主角是马来裔少女,不要忘了之前四名中国女子的案件,也还未定案。即使委员会最后真的指出,裸蹲是合理的程序,之前于雪珍的案件是警队无理扣留拥有合法证件的个人,并且可能还涉及警员索贿不成,进行报复性羞辱的可能性。
独立委员会被政府赋予的调查任务,或许根本上偏离了警队滥权的主题。但身为前联邦法院首席法官的敦赛丁,也应该了解任务的文字,是可以允许广义诠释(liberal interpretation)的。委员会真的应该把课题拉回警队滥权的关键的重点,抗拒接下来可能还会越演越烈的“离题”论述。
“离题”可以是能力不足的无心之失。然而,目前社会最悲哀的是,公共议论的拓展变成为自我开脱护短的“离题”论述。要避免“离题”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媒体应该继续坚持谈论课题核心的勇气,不要被混水摸鱼的政客所干扰。
“离题”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前些日子出席了一场讲座;几位主讲人就一个攸关“公民”的课题进行讨论。其中某为主讲人发言时,为了反驳前一位主讲人的发言,竟然把讨论议题的字眼,做出不同的诠释。讨论的焦点,原本是有关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意义上的“公民”,但却被诠释为公民权(citizenship)意义上的“公民”。虽然同是“公民”,但却是严重的离题论述。
当然,偏离主题的论述,在我们的社会,可谓屡见不鲜。还记得中学时期,语言科目常有作文的学习及考试。而作文的首要要求,就是不能离题。曾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据说某年的国语考试,有一个作文题目是“广告的利与弊”。
某考生把国语的“广告”-iklan,误读为ikan(鱼)。于是整篇文章就在谈论“鱼”的利与弊。不用说,该名考生当然无法获得任何的分数。其实,在整个教育制度中,无论是语言科目,甚至是任何的科目,都对“离题”,或者通俗一点来说“答非所问”的朋友,豪不留情。同样的教育体系,我们似乎可以期待塑造出来的国民,在议论课题时,至少可以达到“不离题”的基本水准。
最近调查裸蹲事件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听证会,引起群众的普遍关注。裸蹲事件,原本源于四名中国女子,在拥有合法证件下,依然被警方无理扣留,并被令裸蹲。过后暴发裸蹲录象事件,使事件更受国内外的关注。
独立调查委员会,把鉴定裸蹲录象的受害人是否是之前向国会举报警队滥权的四名中国女子,为首要任务;这本身就是似乎对于“警察滥权”课题的失焦离题。
后来事态发展,独立委员会鉴定裸蹲受害人是一名马来裔女性。许多惯性“离题”的政客遂闻鸡起舞,开始攻击之前揭露警队滥权及裸蹲录象的郭素沁国会议员。其中,十二月十日国会上议院数名议员的言论,就非常值得研究探讨。
上议员拿督阿兹莎指出郭素沁如果有心维护女性形象,为何只公开裸蹲录象,对扣留室曾发生一宗女警遭扣留犯刺杀案,为何不提?拿督阿兹莎之所以离题,乃是在于她把另外一个无关的案例,以警队滥权的议题相提并论;除非她认为:仅仅因为警员在扣留室值勤有风险,就应允许任何形式的滥权行为?
拿督阿兹莎还指出,裸蹲案当事人并没有报警,为何行动党大肆渲染此事?如果细心关注独立委员会的听证会,裸蹲案的受害女子,是在传媒报导后才知道被偷拍。不是当事人没报警,而是之前根本不知道被偷拍。
另两名上议员达扬马哈尼及赛阿里认为,郭素沁的的举动,已经导致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卡立被逼去中国道歉。其实,事件一开始人民大多以警队滥权的角度对事件愤愤不平。连中国官方也对事件,采取相对低调的姿态。倒是政府一开始自己把问题聚焦在受害人国藉上,才主动提出要派部长到中国解释。
即使裸蹲案女主角是马来裔少女,不要忘了之前四名中国女子的案件,也还未定案。即使委员会最后真的指出,裸蹲是合理的程序,之前于雪珍的案件是警队无理扣留拥有合法证件的个人,并且可能还涉及警员索贿不成,进行报复性羞辱的可能性。
独立委员会被政府赋予的调查任务,或许根本上偏离了警队滥权的主题。但身为前联邦法院首席法官的敦赛丁,也应该了解任务的文字,是可以允许广义诠释(liberal interpretation)的。委员会真的应该把课题拉回警队滥权的关键的重点,抗拒接下来可能还会越演越烈的“离题”论述。
“离题”可以是能力不足的无心之失。然而,目前社会最悲哀的是,公共议论的拓展变成为自我开脱护短的“离题”论述。要避免“离题”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媒体应该继续坚持谈论课题核心的勇气,不要被混水摸鱼的政客所干扰。
星期日, 十二月 11, 2005
积极跟进警队滥权案件
我在南洋商报的最新作品,请指教
积极跟进警队滥权案件
警队滥权事件,发展至今,整个讨论的热度,已大为减退。首相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队内部守则,及一些滥权行为。目前人们都在静待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
这次警队滥权事件,主要是在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郭素沁揭发后,加上各媒体的追踪报导,才能够成为一个全民关注的议题。阿都拉时代对于媒体的相对松绑,其实能够让媒体扮演监督时政的功效。
然而,首相在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时,却指出这次事件,经媒体报导,已经形成了群众对于警察的印象,所以须要独立调查委员会,冷静的分析,才作出客观的建议。
这般解释,虽符合逻辑,但不免令人想入非非。到底须要花上一个月时间的独立调查,是否仅仅是缓兵之计?在马来西亚的现实下,太多的问题,根本浮不上台面,即使浮上台面,往往当局熬过风头火势后,就不了了之。
这种一再出现的剧目,令一般群众,对于行政滥权的现象,不敢抱以过高的冀望。当然,在阿都拉新政过后,人民的希望之火总算又开始重燃。首相一上任,就针对公务员体系中,掌握最大权力,贪污滥权最能直接面向人民的部门“开刀”,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对警队兴革算是作出了令人曾经振奋的承担。
但这种承担,确实充满政治风险:一来,触犯可能在关键时刻可以动用的权力资源;更重要的是,当人们把目光专注于某些特定领域的改革时,执行的成败,就与政治领袖的威信及地位,共同浮沉。
目前的种种迹象显示了上述危机,正在酝酿。除非,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警方现有的守则,没有太大的问题,只需局部的小修小改,否则更为根本的改革,肯定又要面对执行上的困难。如果以权力斗争的角度而言,或许还会有人希望警队的改革失败,进而凸现某领导人的无能。
另一方面,整个事态演变,我们可以看到除了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里展现较为积极的态度之外。其他政治人物及行政官员,以开始展露出不愿接受批判的本色。副总警长强调,警队侦查的对象是进行拍摄的人士,而不是在流传摄像当中的滥权女警,就令人感觉有意转移视线。
此次警队滥权争议,原本始于几个中国女子,据说因为警方索贿不成,恼羞成怒,进行极具羞辱性的惩罚。后来的发展,竟然是国内事务部长到中国解释。姿态虽充满诚意,但如果无法对于明目张胆的涉案警员,有所惩戒,则同样还是对核心问题的逃离回避。
《马来前锋报》甚至还把事件,转化为充满种族意味的课题。国内安全部副部长更以傲慢口吻把不满警方的外国人“请”回去。更有政治人物开始抨击反对党公开警队滥权议题,而不是进行内部的“磋商”。还有人开始为警队平反,认为媒体对于警队的报导,有一竹竿打翻全船人的意味。
人们似乎对开始模糊了对滥权的课题的聚焦。这一切负面发展,之所以的一滋长,其实与当局没有在第一时间,运用群众对课题热切关注的时势,果敢的惩戒肇事警员,及对付部门首长不无关系。
法学界有这样的一句话: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必要性,乃是在于给予涉案各方公平的申辩机会。然而,作为一个引起社会关注的课题;作为人们明显可见,无论以何种正派的价值或宗教都无法认可的滥权行为,更为直接果敢的行动,恐怕还是比较恰当的。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期望独立调查委员会,在作出建议时,能同时附加期望当政者尽快落实改革。警队改革是当今首相上台已来的最具指标性的议程。腐朽的政治势力当然乐见此议程的失败。各方人士,尤其媒体,应本着对首相的热爱,持续监督跟进警队滥权事件。
积极跟进警队滥权案件
警队滥权事件,发展至今,整个讨论的热度,已大为减退。首相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队内部守则,及一些滥权行为。目前人们都在静待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
这次警队滥权事件,主要是在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郭素沁揭发后,加上各媒体的追踪报导,才能够成为一个全民关注的议题。阿都拉时代对于媒体的相对松绑,其实能够让媒体扮演监督时政的功效。
然而,首相在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时,却指出这次事件,经媒体报导,已经形成了群众对于警察的印象,所以须要独立调查委员会,冷静的分析,才作出客观的建议。
这般解释,虽符合逻辑,但不免令人想入非非。到底须要花上一个月时间的独立调查,是否仅仅是缓兵之计?在马来西亚的现实下,太多的问题,根本浮不上台面,即使浮上台面,往往当局熬过风头火势后,就不了了之。
这种一再出现的剧目,令一般群众,对于行政滥权的现象,不敢抱以过高的冀望。当然,在阿都拉新政过后,人民的希望之火总算又开始重燃。首相一上任,就针对公务员体系中,掌握最大权力,贪污滥权最能直接面向人民的部门“开刀”,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对警队兴革算是作出了令人曾经振奋的承担。
但这种承担,确实充满政治风险:一来,触犯可能在关键时刻可以动用的权力资源;更重要的是,当人们把目光专注于某些特定领域的改革时,执行的成败,就与政治领袖的威信及地位,共同浮沉。
目前的种种迹象显示了上述危机,正在酝酿。除非,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警方现有的守则,没有太大的问题,只需局部的小修小改,否则更为根本的改革,肯定又要面对执行上的困难。如果以权力斗争的角度而言,或许还会有人希望警队的改革失败,进而凸现某领导人的无能。
另一方面,整个事态演变,我们可以看到除了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里展现较为积极的态度之外。其他政治人物及行政官员,以开始展露出不愿接受批判的本色。副总警长强调,警队侦查的对象是进行拍摄的人士,而不是在流传摄像当中的滥权女警,就令人感觉有意转移视线。
此次警队滥权争议,原本始于几个中国女子,据说因为警方索贿不成,恼羞成怒,进行极具羞辱性的惩罚。后来的发展,竟然是国内事务部长到中国解释。姿态虽充满诚意,但如果无法对于明目张胆的涉案警员,有所惩戒,则同样还是对核心问题的逃离回避。
《马来前锋报》甚至还把事件,转化为充满种族意味的课题。国内安全部副部长更以傲慢口吻把不满警方的外国人“请”回去。更有政治人物开始抨击反对党公开警队滥权议题,而不是进行内部的“磋商”。还有人开始为警队平反,认为媒体对于警队的报导,有一竹竿打翻全船人的意味。
人们似乎对开始模糊了对滥权的课题的聚焦。这一切负面发展,之所以的一滋长,其实与当局没有在第一时间,运用群众对课题热切关注的时势,果敢的惩戒肇事警员,及对付部门首长不无关系。
法学界有这样的一句话: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必要性,乃是在于给予涉案各方公平的申辩机会。然而,作为一个引起社会关注的课题;作为人们明显可见,无论以何种正派的价值或宗教都无法认可的滥权行为,更为直接果敢的行动,恐怕还是比较恰当的。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期望独立调查委员会,在作出建议时,能同时附加期望当政者尽快落实改革。警队改革是当今首相上台已来的最具指标性的议程。腐朽的政治势力当然乐见此议程的失败。各方人士,尤其媒体,应本着对首相的热爱,持续监督跟进警队滥权事件。
星期一, 十二月 05, 2005
推动公民社会应立足现实
我在南洋商报专栏的新作,请指教
推动公民社会应立足现实
哗FM停播数月,尸骨半寒,近来在舆论界竟然还有针对停播事件炽热的讨论,凸现哗FM毕竟在马来西亚留下的深刻痕迹。这次跨媒体的论战,主要源于著名评论言潘永强先生在某华文报章一篇名为《粉丝社会还是公民社会?》的文章。
潘文主要对比捍卫哗FM与重建校园民主的网上请愿书,连署人数目落差巨大,进而推论哗FM护台运动,并非公民社会展现力量,而仅仅是“粉丝效应”,并强调“不要把粉丝(fans)误以为是公民”。
这篇文章引来各方面支持与反对的论述,但在进入探讨各方回应之前,先让我们先来探讨整个论争的始作俑者潘永强的言论。凭心而论,潘文对马来西亚社会运动体制与韧性的期许,确实是为检讨任何社会运动包括哗FM护台运动,提供了极为可贵意见。
无可否认,这篇文章之所以引起一些争议,主要还是在于运用了“粉丝”作为“公民”的对比;再加上把哗FM护台群众与周杰伦粉丝相提并论,就令人难以苟同。无论如何附加诠释,“粉丝”的一般理解毕竟充满种盲目崇拜的意味。把哗FM听众群,甚至保台运动的推动者,冠以“粉丝”之名,恐怕大有问题。
无可否认,马来西亚群众普遍上未能达到潘永强期许相对完善的公民品质,但以非此即彼的逻辑,断然全盘否定某些社会运动的意义,扣上“粉丝社会”的名号,这也未必反映真实。
如果说我国公民社会相对不完善,各方应该做的就是提升公民的素质。这当然包括对于公共议题的议论。哗FM《下班红绿灯》节目就是以此为定位。一般听众的言论,固然未能达到某些朋友的要求。但是,作为培育群众勇于发言,关心时事方面,不能说没有一定的意义。
在宏观现实尚未改变的情形下,给予一般群众在公共空间发言,有助于提升探讨时事课题的风气。当议政风气蔚然成风时,宏观现实的改革,才可以期待。在这过程当中,或许群众还是节目主持,还未能全面达致理想的公民品质,但作为追求某些目标的努力,我们总要历经始于足下、循序渐进的过程。
实际上,我们也确实看到某些长期叩应发言的听众,开始从议论课题的生涩,走向更能层次分明的分析状况;更有一些开始从表面的课题的触碰,走向更为深沉的结构与体制批判。
为了确保节目不会沦为对专门议题的泛泛而谈,我们也不时邀请专门领域的嘉宾,不仅提供专业性资讯,也与叩应听众交流交锋。然而,这一切是否意味着哗FM 节目无可挑剔?毫无可以批评的余地?不然。
其实,如果《下班红绿灯》节目能在短暂的生命中,不断成长创新,乃是基于这些日子以来,各领域的朋友尤其是平面电子及网络媒体朋友的不吝赐教。《下班红绿灯》属于大家:评论界、各领域专才、社团的朋友、各党派的政界人士、当然还有最主要的听众朋友。
保台过程如果有所谓的感性与悲情的成分,那也是因为这是一个各界朋友曾经参与的共同空间。人们可以批判保台过程的感性与悲情,但却不能因此否定这群朋友聚集的空间,曾经是议论公共议题,提供群众表达意见的园地,这即使尚未是完美意义上的公民社会,那也算是朝向公民社会的努力。
以理想批判现实,其实一点也不困难。设定一个理想标准,当现实的实践者尚无法符合该标准后,大肆鞭挞。不能否认,现实运作必须时时以理想标准为追求目标。但就马来西亚公民社会的发展而言,实际的工作还是在于立足现实,以最实际的手法,让人民群众开始关心并议论家国大事。站在清高的姿态批判群众及年轻的媒体工作者,对公民社会的建立恐怕没有什么帮助
推动公民社会应立足现实
哗FM停播数月,尸骨半寒,近来在舆论界竟然还有针对停播事件炽热的讨论,凸现哗FM毕竟在马来西亚留下的深刻痕迹。这次跨媒体的论战,主要源于著名评论言潘永强先生在某华文报章一篇名为《粉丝社会还是公民社会?》的文章。
潘文主要对比捍卫哗FM与重建校园民主的网上请愿书,连署人数目落差巨大,进而推论哗FM护台运动,并非公民社会展现力量,而仅仅是“粉丝效应”,并强调“不要把粉丝(fans)误以为是公民”。
这篇文章引来各方面支持与反对的论述,但在进入探讨各方回应之前,先让我们先来探讨整个论争的始作俑者潘永强的言论。凭心而论,潘文对马来西亚社会运动体制与韧性的期许,确实是为检讨任何社会运动包括哗FM护台运动,提供了极为可贵意见。
无可否认,这篇文章之所以引起一些争议,主要还是在于运用了“粉丝”作为“公民”的对比;再加上把哗FM护台群众与周杰伦粉丝相提并论,就令人难以苟同。无论如何附加诠释,“粉丝”的一般理解毕竟充满种盲目崇拜的意味。把哗FM听众群,甚至保台运动的推动者,冠以“粉丝”之名,恐怕大有问题。
无可否认,马来西亚群众普遍上未能达到潘永强期许相对完善的公民品质,但以非此即彼的逻辑,断然全盘否定某些社会运动的意义,扣上“粉丝社会”的名号,这也未必反映真实。
如果说我国公民社会相对不完善,各方应该做的就是提升公民的素质。这当然包括对于公共议题的议论。哗FM《下班红绿灯》节目就是以此为定位。一般听众的言论,固然未能达到某些朋友的要求。但是,作为培育群众勇于发言,关心时事方面,不能说没有一定的意义。
在宏观现实尚未改变的情形下,给予一般群众在公共空间发言,有助于提升探讨时事课题的风气。当议政风气蔚然成风时,宏观现实的改革,才可以期待。在这过程当中,或许群众还是节目主持,还未能全面达致理想的公民品质,但作为追求某些目标的努力,我们总要历经始于足下、循序渐进的过程。
实际上,我们也确实看到某些长期叩应发言的听众,开始从议论课题的生涩,走向更能层次分明的分析状况;更有一些开始从表面的课题的触碰,走向更为深沉的结构与体制批判。
为了确保节目不会沦为对专门议题的泛泛而谈,我们也不时邀请专门领域的嘉宾,不仅提供专业性资讯,也与叩应听众交流交锋。然而,这一切是否意味着哗FM 节目无可挑剔?毫无可以批评的余地?不然。
其实,如果《下班红绿灯》节目能在短暂的生命中,不断成长创新,乃是基于这些日子以来,各领域的朋友尤其是平面电子及网络媒体朋友的不吝赐教。《下班红绿灯》属于大家:评论界、各领域专才、社团的朋友、各党派的政界人士、当然还有最主要的听众朋友。
保台过程如果有所谓的感性与悲情的成分,那也是因为这是一个各界朋友曾经参与的共同空间。人们可以批判保台过程的感性与悲情,但却不能因此否定这群朋友聚集的空间,曾经是议论公共议题,提供群众表达意见的园地,这即使尚未是完美意义上的公民社会,那也算是朝向公民社会的努力。
以理想批判现实,其实一点也不困难。设定一个理想标准,当现实的实践者尚无法符合该标准后,大肆鞭挞。不能否认,现实运作必须时时以理想标准为追求目标。但就马来西亚公民社会的发展而言,实际的工作还是在于立足现实,以最实际的手法,让人民群众开始关心并议论家国大事。站在清高的姿态批判群众及年轻的媒体工作者,对公民社会的建立恐怕没有什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