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十二月 17, 2005

“离题”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我在南洋商报的作品,还是那句,多多赐教,谢谢!

“离题”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前些日子出席了一场讲座;几位主讲人就一个攸关“公民”的课题进行讨论。其中某为主讲人发言时,为了反驳前一位主讲人的发言,竟然把讨论议题的字眼,做出不同的诠释。讨论的焦点,原本是有关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意义上的“公民”,但却被诠释为公民权(citizenship)意义上的“公民”。虽然同是“公民”,但却是严重的离题论述。

当然,偏离主题的论述,在我们的社会,可谓屡见不鲜。还记得中学时期,语言科目常有作文的学习及考试。而作文的首要要求,就是不能离题。曾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据说某年的国语考试,有一个作文题目是“广告的利与弊”。

某考生把国语的“广告”-iklan,误读为ikan(鱼)。于是整篇文章就在谈论“鱼”的利与弊。不用说,该名考生当然无法获得任何的分数。其实,在整个教育制度中,无论是语言科目,甚至是任何的科目,都对“离题”,或者通俗一点来说“答非所问”的朋友,豪不留情。同样的教育体系,我们似乎可以期待塑造出来的国民,在议论课题时,至少可以达到“不离题”的基本水准。

最近调查裸蹲事件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听证会,引起群众的普遍关注。裸蹲事件,原本源于四名中国女子,在拥有合法证件下,依然被警方无理扣留,并被令裸蹲。过后暴发裸蹲录象事件,使事件更受国内外的关注。

独立调查委员会,把鉴定裸蹲录象的受害人是否是之前向国会举报警队滥权的四名中国女子,为首要任务;这本身就是似乎对于“警察滥权”课题的失焦离题。

后来事态发展,独立委员会鉴定裸蹲受害人是一名马来裔女性。许多惯性“离题”的政客遂闻鸡起舞,开始攻击之前揭露警队滥权及裸蹲录象的郭素沁国会议员。其中,十二月十日国会上议院数名议员的言论,就非常值得研究探讨。

上议员拿督阿兹莎指出郭素沁如果有心维护女性形象,为何只公开裸蹲录象,对扣留室曾发生一宗女警遭扣留犯刺杀案,为何不提?拿督阿兹莎之所以离题,乃是在于她把另外一个无关的案例,以警队滥权的议题相提并论;除非她认为:仅仅因为警员在扣留室值勤有风险,就应允许任何形式的滥权行为?

拿督阿兹莎还指出,裸蹲案当事人并没有报警,为何行动党大肆渲染此事?如果细心关注独立委员会的听证会,裸蹲案的受害女子,是在传媒报导后才知道被偷拍。不是当事人没报警,而是之前根本不知道被偷拍。

另两名上议员达扬马哈尼及赛阿里认为,郭素沁的的举动,已经导致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卡立被逼去中国道歉。其实,事件一开始人民大多以警队滥权的角度对事件愤愤不平。连中国官方也对事件,采取相对低调的姿态。倒是政府一开始自己把问题聚焦在受害人国藉上,才主动提出要派部长到中国解释。

即使裸蹲案女主角是马来裔少女,不要忘了之前四名中国女子的案件,也还未定案。即使委员会最后真的指出,裸蹲是合理的程序,之前于雪珍的案件是警队无理扣留拥有合法证件的个人,并且可能还涉及警员索贿不成,进行报复性羞辱的可能性。

独立委员会被政府赋予的调查任务,或许根本上偏离了警队滥权的主题。但身为前联邦法院首席法官的敦赛丁,也应该了解任务的文字,是可以允许广义诠释(liberal interpretation)的。委员会真的应该把课题拉回警队滥权的关键的重点,抗拒接下来可能还会越演越烈的“离题”论述。

“离题”可以是能力不足的无心之失。然而,目前社会最悲哀的是,公共议论的拓展变成为自我开脱护短的“离题”论述。要避免“离题”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媒体应该继续坚持谈论课题核心的勇气,不要被混水摸鱼的政客所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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