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十月 03, 2007

“正义之行”走得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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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行”走得下去吗?

赶在律师公会举行千人律师游行之前,政府就针对近来备受关注的“司法疑云”,宣布成立三人组成的“调查委员会”。
委员会的唯一任务,是要调查并公布“司法疑云”风波当中有关著名律师电话商讨安排法官人选的录像,是否属实。
在“司法疑云”风波爆发以来,政府一贯的应对方式,就是质疑录像的真实性。各长官的发言,似乎也特意凸显公布短片者的“政治动机”,作为质疑录像真实性的依据。
此次风波主要是由上述录像引起,判断其真实性,当然至关重要。然而,政府调查录像真实性的方式,反而可能难以令相当部分的民众信服。
律师公会、反对党以及评论界都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设立,具有传召证人、保护证人的“皇家调查委员会”。
这与政府设立的三人调查委员会,相去甚远。三人调查委员会能够有什么资源权限,进行独立调查,值得怀疑。很可能,他们只能够对警方的调查报告进行审阅,提出意见,然后公布。
实际效果是,三人以自身的社会地位名誉,提升警方调查的可信度。一般群众对于相对技术性的司法独立课题,本来就没有太大的关注。很多人甚至对于三人调查委员于“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分别理解不深。
因此,设立三人调查委员会,确实可以成功“回避”课题锋芒,暂时为课题降温,算是巧妙的政治布局。
其实,如果进行录摄短片的人士如果愿意出面供证,或者有关人士能够提供被删减的片断,录像片断的可信度肯定大为提高。然而,在三人调查小组无法保护证人的局限之下,有关人士会否贸然承担风险,令人怀疑。
举报者被“妥当处理”,涉案者逍遥法外,在人类历史当中永远不会罕见,在某些威权国家,还是当下常态。
如果有关当局,具有探讨录像真伪的基本诚意,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根本就是自然合理的做法。无法做到这点,就足以令人产生怀疑。
三人调查小组的成员,也再度加剧这个怀疑。“司法疑云”关系到法官任命,关系到行政干预司法,人们更是认为这是1988年司法危机制度破坏的后果。
然而,三人调查小组当中竟然有1988年司法危机当中扮演一定角色的人物,这对调查小组的公信力,可想而知。
已经有人认为,三人调查小组“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后”,很可能会做出莫菱两可的结论。比如:“录像确实提出司法可能出现的弊端,但是在缺乏其他辅助证据下,尚未能做出确切结论”。
到时,轻舟已过万重山,人民对于课题的关注不再,甚至律师公会可能也已经面对内在的改变。
要避免如此悲哀局面,各方面有必要进行串联,持续施压;并确保三人调查委员会在一个月内提出报告。
“正义之行”要走下去,困难重重。然而不走下去,司法独立恐永远难以翻身。这是你我都付不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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