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九月 15, 2007

独立调查取信于民

我在《南洋商报》的最新作品,请指教

独立调查取信于民

瓜登海边巴都布洛政治集会出现警方与参与者之间的对峙,并且演变成史无前例警方开枪的事件,致伤两名群众,幸好没有人丧失性命。
警方及一般报道,皆把事件定位为骚乱事件,并谴责政治集会主办单位在没有获得集会准证的情况下,执意举办集会,才酿成此次事件。
政治集会的主办单位,却指出事件并非简单的骚乱事件,当中可能出现某些肆意挑拨煽动的人士,才带来此次的事件。
无论如何,警方运用实弹来因对集会,毕竟是前所未有,人们对于这个转变,看来还需多加关注探讨。
人民的集会自由是《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自“烈火莫熄”运动以来,国内确实有一股政治势力,以街头政治的方式,突显民生以及政治的议题。这或许是政治理念传扬管道被阻,情势所迫的突围方案。
正是因为人民和平集会,已经日益普遍,警方在应对此类集会,经验日渐增加,处理手法应该可以更加的成熟。
在近几次发生于雪隆地区的群众集会,我们都可以看见,负责处理群众集会的联邦镇暴队,装备已经有显著的提升。
控制群众集会对于相关的警务人员,显然是压力颇大的工作。在种族以及宗教成分浓厚的政治氛围下,群众情绪失控酿成骚乱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然而,集会控制,理应有一套标准运作模式。警方在行使合法暴力的情况下,此类运作模式应该公开,并且受到各方的检验探讨。
无论如何,向群众开枪,想必不是警方在处理政治集会时的标准运作模式。此次出现“开枪”的事件,到底原因何在?人民期待有关方面的交代。
对此,警方以及集会主办单位看法大相径庭。为了让全民信服,有关当局应该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传召证人,让争议得以有所平息;并为往后相似的事件,提供借鉴以及提升各方在处理相似事件的能力。
独立调查委员会必须在成员以及运作方面,必须做到公开,并且令人看到公正。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未必会做出对警方以及政府不利的结论,反之也可能会谴责集会主办者的疏失。
因此政府进行独立调查,正好展现高度的自信,更能让人民不至于产生更多的疑问。如果执意只让警方调查,实无法取信于民。警方就是此次事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进行自我调查,违反自然公正原则。
媒体在这个时候,也应该稍微克制,不应该妄下定论,严守平衡报道的新闻守则。
某些媒体在报道马六甲农事件时,竟然指出猪农拥有汽油弹。有关媒体至今都没有对这种“错误”报道,做出道歉。其他媒体也没有进行谴责,对于我国媒体的公信力已经是一大打击。
此次巴都布洛事件,如果能够客观公正行事,正是媒体挽回公共信心的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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