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惩治博大暴徒
我在《南洋商报》的最新作品,请指教:
社会惩治博大暴徒
以黎战事牵动全球政局。在马来西亚,数场示威随即登场:有在美国大使馆前的示威、反对美国务卿莱斯到访的抗议以及某些州属巫统焚烧美国国旗的表演。除了巫统与回教党相互竞争表演反美示威,某些政客似乎也借机以激烈出位的举动,赚取政治的本钱,但明眼人都能看穿这类政治人物的转移视线的动机,及虚伪的装腔作势。
连串抗议行动,来源于对于和平的拥护?战争中无辜受害人的怜悯?还是“信众共同体”的同仇敌忾?值得玩味。有趣的是,如果是后者,这种抗议行为不过是战争的延伸,也颇有(宗教)部落意识的意味。
反抗行为中,多是以指责美国为主。对于和平反战的议论,则相对薄弱。这或许反映了某些事实。所谓的抗议行动,实不能与历史上轰轰烈烈的世俗反战运动相提并论。
也所幸这次反美抗议,并非打着“反战和平”的旗号。要不然,可真是对和平运动的一种侮辱,更是展现令人鄙视的虚伪。原因很简单。战争是暴力的形式之一。反对战争,就是反对暴力。对于数万公里外的战争义愤填膺、蠢血沸腾,但对于当下马来西亚的暴力行为却包庇纵容;这正是马来西亚某些族群与政党虚伪暴虐的丑恶嘴脸。
马来西亚近来暴力频频:从数年前华团诉求事件在雪华堂前的暴力表演、到今年裸蹲事件暴露的警队滥权;从“血色星期天”的血腥镇压、到宗教极端份子对于“第11条款联盟”和平讲座的暴力威胁、再到最近博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暴力对待学子的录象,不一而足,不胜枚举。
马来西亚是暴力之邦,并非仅仅因为暴力事件的发生,因为其他国家也很可能存在零星的暴力行为。马来西亚是暴力之邦,乃是因为暴力事件的肇事者可以逍遥法外,受到有关方面的关爱包容。当政者甚至还会以“课题敏感”为由,要胁媒体,仅允许暴力一方的言论出炉,打压受害人的言说,这无疑等于让暴力集团的诉求得逞。
把焦点聚集在博大事件。我个人认为,博大事件应该不太可能是孤立的事件。其他时刻、其他大专也很可能出现类似的行为,只是没有录象,主流媒体也不愿多加报导而已。当然,博大暴徒在镜头前表演闹剧,扮猴扮狗、比中指、要女生嗅其球鞋、拉开正坐着人的椅子、破坏他人相机、大声起哄、狂吼滚开,可算是当代大专生之暴力经典。
博大校方过后表演“和解仪式”,受害人并未被邀,反倒是隶属同一阵营的华裔学生代表与博大暴徒“握手言和”。是场闹剧当场被记者揭穿,令博大校方尴尬不已,不敢回应记者之提问。
以当局的反应来看,看来事件难逃不了了之的命运。从录象中的表现,不能冀望博大暴徒们能自动良心发现。包庇纵容暴徒既是认可暴力。博大校方,从学生事务部副校长到校长,都难辞包庇纵容之嫌;使这些位高权重的“学术人员”,降格为与暴徒同样的水平。这是我国大专教育之大不幸也。再把责任往上追究,在马来西亚大专自主性不大的事实下,高教部难道不应负起一定的责任吗?信誓旦旦建立文明回教的国家最高领导,为何面对野蛮现象时,又如此沉默呢?
令人欣慰的是,事件经主流媒体报导后,华基政党青年团、在野党及华团都发出了声音。只是事到如今,我们只看见部分非政府组织提呈备忘录,持续抗争。高教部与博大校方表明“进行调查”,但如意算盘看来是经过一段时间后,人们会淡忘此事。
社团与政党,不应就此罢休,不应让部分非政府组织孤军作战。既然当权者不愿对暴徒进行常规惩戒,社团政党就应推动有效的“社会惩戒”。除了依循民事法律起诉暴徒与校方,社会力量应建立一个类似金融业“信贷记录网”(CCRIS)的个人“败行记录网”。具体而言,社会组织,尤其是工商性质的团体,应记录暴徒(及其维护者)的姓名科系,让准雇主在雇用本地大专生时可以参考。
至于博大当局,如果久久没有交待,社会力量应集合起来,上书英国《泰晤士报》,并附上暴力录象,吁请明年刊登大学排行榜时,顺道报导马来西亚大专教育的实况。
“社会惩戒”并非仅仅是出一口气而已。暴力如果不被惩戒,就会有无限扩张的潜能。这对于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尤其危险。暴徒暴行可以得逞,意味着暴徒可以毫无畏惧的在必要时刻如法炮制。如此这般,暴力将如瘟疫般蔓延。简单而言,如果不对暴力行为进行“社会惩戒”,社会终将被惩戒。
社会惩治博大暴徒
以黎战事牵动全球政局。在马来西亚,数场示威随即登场:有在美国大使馆前的示威、反对美国务卿莱斯到访的抗议以及某些州属巫统焚烧美国国旗的表演。除了巫统与回教党相互竞争表演反美示威,某些政客似乎也借机以激烈出位的举动,赚取政治的本钱,但明眼人都能看穿这类政治人物的转移视线的动机,及虚伪的装腔作势。
连串抗议行动,来源于对于和平的拥护?战争中无辜受害人的怜悯?还是“信众共同体”的同仇敌忾?值得玩味。有趣的是,如果是后者,这种抗议行为不过是战争的延伸,也颇有(宗教)部落意识的意味。
反抗行为中,多是以指责美国为主。对于和平反战的议论,则相对薄弱。这或许反映了某些事实。所谓的抗议行动,实不能与历史上轰轰烈烈的世俗反战运动相提并论。
也所幸这次反美抗议,并非打着“反战和平”的旗号。要不然,可真是对和平运动的一种侮辱,更是展现令人鄙视的虚伪。原因很简单。战争是暴力的形式之一。反对战争,就是反对暴力。对于数万公里外的战争义愤填膺、蠢血沸腾,但对于当下马来西亚的暴力行为却包庇纵容;这正是马来西亚某些族群与政党虚伪暴虐的丑恶嘴脸。
马来西亚近来暴力频频:从数年前华团诉求事件在雪华堂前的暴力表演、到今年裸蹲事件暴露的警队滥权;从“血色星期天”的血腥镇压、到宗教极端份子对于“第11条款联盟”和平讲座的暴力威胁、再到最近博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暴力对待学子的录象,不一而足,不胜枚举。
马来西亚是暴力之邦,并非仅仅因为暴力事件的发生,因为其他国家也很可能存在零星的暴力行为。马来西亚是暴力之邦,乃是因为暴力事件的肇事者可以逍遥法外,受到有关方面的关爱包容。当政者甚至还会以“课题敏感”为由,要胁媒体,仅允许暴力一方的言论出炉,打压受害人的言说,这无疑等于让暴力集团的诉求得逞。
把焦点聚集在博大事件。我个人认为,博大事件应该不太可能是孤立的事件。其他时刻、其他大专也很可能出现类似的行为,只是没有录象,主流媒体也不愿多加报导而已。当然,博大暴徒在镜头前表演闹剧,扮猴扮狗、比中指、要女生嗅其球鞋、拉开正坐着人的椅子、破坏他人相机、大声起哄、狂吼滚开,可算是当代大专生之暴力经典。
博大校方过后表演“和解仪式”,受害人并未被邀,反倒是隶属同一阵营的华裔学生代表与博大暴徒“握手言和”。是场闹剧当场被记者揭穿,令博大校方尴尬不已,不敢回应记者之提问。
以当局的反应来看,看来事件难逃不了了之的命运。从录象中的表现,不能冀望博大暴徒们能自动良心发现。包庇纵容暴徒既是认可暴力。博大校方,从学生事务部副校长到校长,都难辞包庇纵容之嫌;使这些位高权重的“学术人员”,降格为与暴徒同样的水平。这是我国大专教育之大不幸也。再把责任往上追究,在马来西亚大专自主性不大的事实下,高教部难道不应负起一定的责任吗?信誓旦旦建立文明回教的国家最高领导,为何面对野蛮现象时,又如此沉默呢?
令人欣慰的是,事件经主流媒体报导后,华基政党青年团、在野党及华团都发出了声音。只是事到如今,我们只看见部分非政府组织提呈备忘录,持续抗争。高教部与博大校方表明“进行调查”,但如意算盘看来是经过一段时间后,人们会淡忘此事。
社团与政党,不应就此罢休,不应让部分非政府组织孤军作战。既然当权者不愿对暴徒进行常规惩戒,社团政党就应推动有效的“社会惩戒”。除了依循民事法律起诉暴徒与校方,社会力量应建立一个类似金融业“信贷记录网”(CCRIS)的个人“败行记录网”。具体而言,社会组织,尤其是工商性质的团体,应记录暴徒(及其维护者)的姓名科系,让准雇主在雇用本地大专生时可以参考。
至于博大当局,如果久久没有交待,社会力量应集合起来,上书英国《泰晤士报》,并附上暴力录象,吁请明年刊登大学排行榜时,顺道报导马来西亚大专教育的实况。
“社会惩戒”并非仅仅是出一口气而已。暴力如果不被惩戒,就会有无限扩张的潜能。这对于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尤其危险。暴徒暴行可以得逞,意味着暴徒可以毫无畏惧的在必要时刻如法炮制。如此这般,暴力将如瘟疫般蔓延。简单而言,如果不对暴力行为进行“社会惩戒”,社会终将被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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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串抗议行动,来源于对于和平的拥护?战争中无辜受害人的怜悯?还是“信众共同体”的同仇敌忾?值得玩味。有趣的是,如果是后者,这种抗议行为不过是战争的延伸,也颇有(宗教)部落意识的意味。”
选择性地持有某一种立场,或用双重标准对待某一事物,正是伪善、伪正义、伪和平、伪道德者的面目。去年底写选择性的关怀时,正是对此现象有感而发。
《南洋》把我这段的最后一句“也颇有(宗教)部落意识的意味。”,给删掉了。虽然,意思还在,但也体现国内媒体的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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