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十一月 05, 2005

谨慎选择医疗手段

我在南洋商报《有辩则刚》的文章,请赐教:

谨慎选择医疗手段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alaysian Medical Council, MMC)主席拿督依斯迈马利甘医生(Datuk Dr. Ismail Marican) 数天前向我国某英文报章透露,国内有为数不少的执业医生,以提供美容服务牟利,引起医药理事会的关注。

美容服务是一个庞大的市场。现代人对自我容颜的极端重视,源于和种理由?是否是一个应被鼓励的现象?这本身就是一个错综复杂,牵涉到社会发展需要、人类自我价值认定等等的大课题。

在日益以人脉建构为主的商业社会中,外表优势可谓呈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有鉴于此,对于人们重视容颜的现象,我们大可不必以过度批判。但是如果对容颜的重视,并没有配合自身内涵的提升,结果将是“人性物化”现象的大行其道。

美容业的蓬勃发展,可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美容服务中心,以及报章上排山倒海的美容(尤其是减肥)广告,获得证实。然而,由于美容服务并非医疗服务,较为严格的监管机制,并不太容易执行。

人们往往只能以消费人权益的角度监督无良的业者。然而,此类监督往往只能在恶性效果出现后,方能采取事后的控诉行动。虽然,从自由市场的角度而言,美容市场的自由竞争,其实也能够达到淘汰不良业者之效。然而,美容服务毕竟牵涉到人们的身体,除了市场自我调节的机制,其他领域的监督,也颇为重要。

医药专业涉足美容领域,其实并非新鲜事。皮肤病专科及整容矫正外科(Plastic Surgery) 是就具有处理容貌个案的专业性。必须指出的是,皮肤病学及整容矫正外科,是医疗领域中的专门领域;并非所有执业医生都具有这些专业知识。

大马医药理事会所关注的现象,是一般普通医生,进行一些在西方医学中未经证实的美容手段。人们对于先进科技的信仰,使到某些技术如“激光治疗”趋之若鹜。无疑,激光治疗手段,确实是许多医疗手段中,极为有用的技术。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包括美容问题,可都以用激光治疗解决。

人们一般不会对个别的医药技术,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而把医疗决定,留给专业医生处理。即使有意探讨医疗技术有效性的一般群众,也要面对专业知识不足的难题。因此,一般而言,人们对于医生的信心,才是医疗手段选择时的决定性因素。

拿督依斯迈医生指出,除了进行美容医疗,某些执业医生以草药治疗、螯合作用疗法(chelation therapy)及身体共振疗法(body resonance therapy)等等未经证实的治疗法,赚取巨额医疗费。从拿督依斯迈医生的陈述,我们看到的是正统医疗与另类医疗(alternative medicine)之间的紧张关系。

曾几何时,正统医疗普遍上对另类医疗存有强烈的不屑及抗拒。然而,随着商业市场势力的转变,现象有了改观。另类医学,由于少了政府管制的束缚,在市场行销方面,更能大胆进行。某些夸大其词的广告,也往往没有受到当局的有效取缔。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对于面对同业激烈竞争的医疗诊所,确实难以抗拒。

除了对于夸大疗效的医疗广告进行取缔,普罗大众实应更为谨慎,对于医疗手段,尤其与某些商业产品挂钩的医疗,保持怀疑的态度。如果必要的话,应该征询马来西亚医药公会,独立的医学顾问或是其他正统医疗机构。

当然,无可否认,西方医学并非唯一有效的医药治疗方法。传统医疗,或是其他医疗,如果要树立长远的权威性,就应该采纳西方医学,以证据为基(evidence based)的科学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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