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二月 05, 2009

补选被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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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被拒的影响

霹雳州局势,在两名公正党议员“失踪”,出现动荡过后。民联迅速反应,向州议会议长呈递两名议员的辞函。议长对外宣布接到辞函,第二天亲自前往选委会通知议席悬空,需要进行补选。

民联呈递两议员辞函的做法,在策略上可以达到两重目的:第一,迫使一直失去联系的两名议员出来表态。两名议员失去联系,显然与跳槽国阵的传言有关。

然而,两名议员并没有直接宣布跳槽。这可能是因为,国阵希望再拉隆几名议员,才一次过宣布跳槽,一举推翻民联霹雳政权。

民联的反击,显然可以阻扰,但未必可以完全破坏国阵的计划。两名议员被逼发表声明,使局势相对明朗。就实际影响而言,这至少可以稳定民联军心。

两议员透过代表出面澄清,提出一些难以信服的原因,已经令自己的公信扫地。当然,如果两名议员选择跳槽,他们或许已经做好准备:自己已经难以在政坛立足,所以公信力或许已经不是重要的考量。

民联呈交辞函的第二个目的,或许真的是想要以补选狠狠地反击国阵。在瓜登补选大胜国阵过后,民联对本身所能够获得的人民支持,有一定的信心。

再加上霹雳民联政府上台过后,实行多项明显有利人民的措施,整体施政表现良好。因此回到人民裁决两个议席的地位,政治上利多于弊,并且符合人民主权的价值,还可局部漂白因涉及跳槽政治而丧失的道德高度。

其实,除了进行补选之外,民联内部曾经出现干脆解散州议会,进行闪电州选举的建议。即使到目前,进行州选举依然是民联的选项。然而,虽然民意看似倾向民联,但是任何选举都是充满变数。民联既然依然执政,就没有必要冒险。

反观,在国阵这方面,纳吉接任在即,显然已经不能承受再一次的政治冲击。霹雳州的任何选举,在策略上可免则免。国阵在拉拢公正党两名议员时,如果没有考虑到可能出现当下的窘境,显然就是严重失算,自讨苦吃。

当然,民联所呈递的辞函,或许一开始就自知可能出现争议。两名议员在辞函呈上议长过后,一再否认辞职,直指信件乃被逼签署,显然知道民联要害所在。

然而,就算辞函无效,辞函在什么时候?哪个阶段?被宣布无效,在政治效应而言,后果大不相同。信件最终可能需要经由司法诉讼,加以裁决。但是,司法诉讼耗时,如果等待结果,轻舟已过万重山。

霹雳州议会议长来自民联。因此接受辞函没有问题。然而,要进行补选还差一步而已:选委会选委会宣布提名日以及投票日。

在我国历史上,选委会几乎没有面对“决定”是否要进行补选的责任。表面上,《联邦宪法》以及数条选举法令,似乎没有赋予选委会决定“是否进行补选?”的裁定权。此次选委会不只拒绝霹雳州议会的要求,甚至还更进一步,宣布两议席并未悬空,值得玩味。

当下霹雳政局动荡,显然引发了国家体制的一些问题。选委会的权力到底仅仅是属于“行政性”(administrative) ,还是具有“半司法性”?(quasi judicial),这恐怕没有先例可循,但又是目前关键的一个问题。

从政治的角度而言,选委会的决定,显然成为国阵在这场攻防战役的救命稻草。这当中是否意味着选委会与国阵存在着某种默契,人们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或许不应揣测。然而,在国家机关公信低落的此刻,人民是否会认为国阵再度操弄国家体制以自保,显然能够对国阵已经大量流失民意基础,再度形成显著的冲击。

其实,人们或许可以体谅选委会的困境。要是宣布进行补选,选委会可能成为民联在乱局取胜的关键一环。然而,选委会难道不是应该中立,完全不应该以政治结果影响决定的吗?

如果选委会不想卷入当下的政治漩涡,可选择主动把宪制问题带上联邦法院裁决。到时候,辞函是否合法?议长权限和在?选委会应采取什么行动?联邦法院听取双方辩辞过后,自然能够有所决定。

无论如何,目前民联还是可以把案件带上联邦法院。然而,悲观而言,即使由联邦法院进行裁决,在司法改革尚未进行的此时,人民或许同样会心存怀疑,尤其出现“预料之中”结局的时候。

国家政治体制的存在价值,原本就是维护人民利益,防止当权者滥权。然而,当种种体制被扭曲之时,人民似乎难以以赖名存实亡的体制。国家体制的全面翻新,时不我待。经济危机的来临,并不意味着对于霸权的容忍。反之,对国家根本体制革旧立新,必须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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