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十二月 12, 2008

见死不救!趁火打劫!不相信?

我在《中国报》的最新作品,请指教

见死不救!趁火打劫!不相信?

《中国报》12月9日封面头条报道:国际山庄土崩悲剧一名死者家属大控诉:说拯救人员见死不救和趁火打劫。

死者黄仪颖家翁黄勇循指出:黄仪颖的丈夫徒手尝试挖掘被活埋的妻子时,拯救人员袖手旁观,“丢铲子叫我们自己挖”。

至于趁火打劫的指控,黄勇循指回到家里时,发现贵重物品不见,拯救人员讨东西,还有坐在床上抽烟

综合各报和网上媒体的报道,对于这个指责,拯救队伍的老大雪州总警长,第一时间有两大反应 ,就是第一,“不相信拯救人员会做出这样的事”;第二“记者没有向他求证,就刊登黄勇循的指责,很令他失望”。

如果是平民百姓,面对一些夸张的现象,讲“不相信这种事”,没有什么。不过,如果身为救灾工作领导人,被人指责,一开始就“ 不相信”,人民难道不会更加的生气?

更何况,比较起高官,人民对“这种事”,恐怕不会“不相信”,反而感觉“预料之中”。几年前,柔佛大水灾还不是有传出救灾船只见死不救的事情吗?

多年来,救灾人员“进行额外活动”,是否是听都没听过的事?还是常常有人讲? 如果人们生活经验里面都有很多证据,听到这样的新闻,人民会相信还是不相信?

同一天,其他报纸都没有像《中国报》这样完整和显著的报道。我读一份英文报:同样的事情,只是轻轻带过说“有居民投诉财务失窃”,这样而已。

高官可能就是希望这样的报道,一点对官员不利的新闻都不能够有。现在,指控的死者家翁黄勇循是以真名发言,而且还是现场目击。如果不报道,或者像某英文报删掉重要部分,那才是歪曲事实,没有媒体专业的道德。

说到要“向高官求证才报道”,这很好笑。高官又不在现场,怎样“证明”有没有发生?还是我们要凭高官一句“不相信”就判定没有这回事?

高官说“负面报道”令拯救人员“很受伤”。如果是害群之马,人民不管你是不是“很受伤”。如果要见死不救,就不要当拯救人员。

如果不是害群之马的,清醒一点,真正令你们名誉受损的,是那些害群之马,不是“负面报道”。真正令你被人鄙视的,是不愿意诚心揪出害群之马的长官。

现在高官终于宣布成立专案小组,调查有关的指控。会有这样的举动,功劳要归黄循勇勇敢的公开指责,还有《中国报》的专业报道。

有人说我国国情特殊,新闻必须受到限制。看来相反,我国国情特殊,如果不是媒体的大力监督,很多事情看来才真的会被掩盖,不了了之。

4 Comments:

Anonymous 匿名 said...

看到报道说有拯救人员见死不救,袖手旁观,趁火打劫偷窃等等的新闻,心里不禁地想这就是我们的良知吗?人心去了哪里呢?这次土崩是天灾抑或是人为的疏忽呢?当局有没有经过严格地审核就批准有关的建筑工程呢?还是又牵涉到贪污?这课题总是没完没了,再多的调查委员会也许是如同虚设吧?这唯有当事人才知晓了,唉。。。希望罹难者能够得到安息同时也祈求类似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吧!

14 十二月, 2008 01:09  
Anonymous 匿名 said...

据实报导就有错?歪曲事实就是对?我国的新闻自由制度是这样的吗?难怪新闻自由的排名指数不断的下跌!这样下去如何能成为一个进步的国家呢?

14 十二月, 2008 09:19  
Anonymous 匿名 said...

之前再益的谈话被有关当局看成是小人物,现在这些小市民的声音是否被看成是小蚂蚁呢?但团结起来就可发挥无限的力量了!

Remarks : 之前所写的那两则留言可以连同这则放在同一篇吗?不需要分三则,谢谢!

14 十二月, 2008 12:44  
Anonymous 匿名 said...

good

14 十二月, 200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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