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二月 12, 2006

不应借机打压新闻自由

原本应于2月11日刊登,却被南洋退回的稿件,请指教:

不应借机打压新闻自由

回教先知漫画事件,越演越烈,不知如何收场。最新的受害者是《砂拉越论坛报》,即使一名编辑辞职谢罪,奈何还是难逃厄运,成为恶法《1948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刀下冤魂。

在漫画风波发酵过后,目前报章开始充斥着是一些“提防”新闻自由的言论。这些言论其实并不新鲜,不外乎是强调新闻自由,须有界限,不能滥用,极须当权者的管制或是新闻从业者的自我设限云云。

这些原本是政客为打压新闻自由寻找借口的腐朽言论,竟然开始出现自媒体工作者本身。或许这才更是此次事件显露的悲哀。《砂拉越论坛》报转载争议性漫画的动机,是存粹为了报导这项全球轰动的新闻,还是恶意亵渎回教先知,没有人敢关心。

《砂拉越论坛报》错了吗?这个问题也没有人敢发问。对于转载的形式,转载漫画是否有配合任何其他平衡性的新闻叙述,也似乎无关痛痒。总之罪名已定,应当考虑的只能是要进行何种程度惩罚,方能“以正视听”。

媒体业者如果碍于风头火势,不愿作出客观评述,以免惹祸上身,倒也算了。但某些报章选择大肆抨击“西方”言论自由,与当政者共同制造“新闻自由危险论”,这不叫借机伤害新闻自由,那又是什么呢?

最近一系列的事件,显示的是当政者对新闻自由,已经虎视眈眈,但是“开明”的政府总不能没有借口无故向媒体开刀。于是便发生了一些以新闻“失准”为由,威胁吊销报章执照的事件。

如果之前事件的理由显得牵强,这次《砂拉越论坛报》确实给予当局“大展身手”的良机。挟着国内回教徒的愤怒情绪,钳制新闻自由的举措,绝对不会有“出师无名”的担忧。于是乎,国民也再次有机会认识到,并“认可”《1948年印刷与出版法令》存在的必要性。各媒体也从此要以《砂拉越论坛报》事件为鉴,“吸取教训”,“谨慎行事”。

漫画争议带来的是我国新闻自由的危机。媒体专业真的不能保持缄默。如果反对言论自由的舆论得以继续广泛的宣扬,落实为人民群众的共识,那么即使漫画风波的硝烟散尽之后,新闻自由也必然难见天日。

媒体工作者目前最重要的是保持清醒,不要沦为散播反对新闻自由论述的帮凶。我们固然不可能公开同情漫画的刊载或是转载者,但却要抗拒侵害新闻自由的行动,重申并强调新闻自由免于国家机关干涉的重要性。

提到“亵渎”宗教圣人,其实“亵渎”宗教的行为,有时是来自于教徒本身。此次丹麦报章漫画把回教先知与恐怖主义挂钩,那些以宗教之名进行杀戮的恐怖份子,难辞其咎。恐怖份子以鲜明甚至血淋琳的手法展现自身宗教的面貌,确实才是极度“亵渎”宗教的行为。

宗教的本质再好,但倘若在现实生活中展现的却是另外一套,就很难怪别人另眼相看。其实,恐怖主义不过是在手法上较为激烈,其“反西方”的意识形态,自怜式的受害人情结,恐怕具有相当的广泛性;说这只是西方国家“妖魔化”的“假象”,未免自欺欺人。

以仇恨应对其他人类社群的误解,本来就是此岸人性不完美的证据。应对漫画风波的某方,至今并没有任何自省,而是表现出层度不一的指责、抗议、敌视、报复的心态。宗教神性无条件的爱、宽容与和平,在一个宗教性的议题中,竟然全面缺席,这是最大的吊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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