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二月 04, 2006

看门狗应站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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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狗应站稳岗位

若干年前,当时的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欣诺被指殴打前副首相时,部分证据显示丹斯里拉欣是被激怒,方才大失方寸。激怒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前副首相辱骂丹斯里拉欣诺,被辱骂为狗父(bapak anjing)。

撇开个别族群对于狗的厌恶,把警方形容为狗,也真够侮辱的。这似乎是说,警队不过是当政者之鹰犬。这可不是封建皇权的年代,警队可是具有维护民众重任之专业。于兹,如果警察总长是狗父,大马皇家警察岂非皆为狗仔?

是可忍,孰不可忍?丹斯里拉欣诺不过是维护警队尊严。虽最后身陷囹圄,但还不是为了大马警队的尊严。这就叫牺牲小我,成全大我。

基于对大马皇家警队的关怀,首相阿都拉刚上任,就宣布成立提升警队运作之皇家委员会。如果说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是“提升运作”的治病良方;当政者确实不应厚此薄彼,应成立“提升大专教育皇家委员会”、“提升媒体独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提升清廉政治皇家委员会”等等。

当然,当政者不成立上述委员会,自有其宏观考量,不由得我等小民嚷嚷。之前人们还对皇家警队报告书的落实,颇有微言。其实,真正应该不满的,是警队人员。报告书建议提升警队福利,改善宿舍环境,这一切难道不是警队人员应得的合理待遇吗?

我不知道2005年底发生的裸蹲手机录象,是否可称为历史的偶然。如果是,这可算是典型的,由历史偶然来推动历史必然的范例。警队报告书的执行,千呼万唤不出来,倒是要靠偷拍裸蹲的警员,来促成“警队皇家调查委员会2”。而后社会舆论的风风火火,才造就了当今改革的氛围。

首相已经下令总检察署,尽快落实前一份报告书所建议的“常设警察独立投诉机关”。事到如今,我们真的无须在意:到底是总检察署对首相早已下达的指令拖延执行,还是这次仅是首相首次下令设立该委员会?

前些日子,我们还看到副总警长丹斯里慕沙指出,警队不会落实裸蹲案调查委员会数项“不切实际”的建议。对于这番言说,首相轻描淡写,回应道:“这只是他的看法”。

但首相面对最大的难题,是究竟要接纳丹斯里慕沙的“看法”,还是落实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丹斯里慕沙不能说没有独到的眼光。为了保障人权,而建立一套保障人权的程序,向来不是马来西亚国家机关之作风,这又怎能不叫“不切实际”?

调查蹲站案的独立委员会,声势浩大,成员包括前联邦法院院长、法律界、政界名人,还参考了专业医生,及回教法学家的意见,最后竟然作出“不切实际”的建议,岂不悲哀?

职是之姑,无论独立投诉机关是否成立,无论保障人权的程序会否落实,政治监督、媒体监督还是目前为止最有效确保廉政的手段。无论以监督行政机关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还是落实媒体专业精神的媒体同业,都愿以国家的“看门狗”(watch dog)自我鞭策。是新的一年了,老的问题还在,但我们期盼“看门狗”继续站稳岗位,家国百姓才能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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