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起步如何?
我在《南洋商报》的一篇旧稿,请指教
纳吉起步如何?
纳吉上任之前,接受国营第一电视采访,提出一上任就会有两件事,是人们十分关注的,因此他会尽全力表现。他所指的两件事就是:第一,就职后的演说;第二,内阁的重组。
内阁是国家行政决策的最高机构。新首相上任,新的内阁团队人选的取舍,将决定治国方针的执行成效。因此,纳吉认为人们会关注新内阁人选,自是相当合理。
然而,提到就职演说,我国历任首相就职演说,并没有任何惊人之作。就职演说也并非十分被重视的传统。
我国虽然没有就职演说的传统,但传统总有起点。而创造传统的,往往是历史上非凡的人物。当纳吉宣布重视就职演讲时,人们似乎可以期待,演说可以异于往常,可以是历史性的突破。
4月3日就职日当天晚上,纳吉在通过国营电视台直播演说。演说除了感谢最高元首以及前任首相,也提出了一些治国的想法。
作为上任后的第一篇的演讲,这些治国想法,似乎过于笼统,也缺乏新意。“我们必须在过去的成功基础上继续建设”、“政府必须在新的时代,有新的做法”、“我们必须不问背景的吸纳人才,让公共服务更具活力”。这些似乎都是许多领导人多年来光说不练的华丽宣言,当然再难引起共鸣。
就职演讲,基于时间的局限,当然没有办法详细交待各种理念。因此,笼统地论述看来难以避免。然而,笼统的同时,领导人必须提供具体的大方向,振奋鼓舞民心。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语言艺术。纳吉就职演讲,似乎欠缺这方面的特色。
倘若领导交班,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就职演说内容应该展现大刀阔斧的决心。然而媒体专注报道的,却是纳吉在演说中提出的三项措施:解除两报的临时禁令、释放十三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全面检讨《内安法令》。
这三项具体措施,成为媒体焦点,显示在更宏观的治国议题上,就职演讲并没有令人振奋的内涵。人民没有、也实在无需对三措施,过分激动,因为措施几乎肯定,并不意味着国阵将会对权威体制作出根本的改变。
在解除两家报章临时禁令的议题上,人们更应思考,纳吉解除禁令的依据以及原则是什么?这是否意味着,之前发出的临时禁令,乃错误的决定?
很显然,纳吉只是对两报的临时禁令个案性处理,对于媒体监控的机制和法律,似乎无意变动检讨。然而,关键议题从来就是媒体监控的机制和法律。机制尤在,当权者依然随时可以动用。
悬在媒体业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一天不移开,真正有意义的新闻自由,始终只是空中楼阁。
至于释放《内安法令》扣留者,民联也马上提出,当年马哈迪上任,也曾经释放22名扣留者。然而,马哈迪时代同样出现“茅草行动”的大逮捕。与新闻自由同理,只要机制仍存,当权者“扣留”与“释放”,都有绝对权力。
根据《中国报》的报道,其中一名获释的兴权会领袖卡巴巴迪饶的弟弟巴巴都莱向媒体表示,其哥哥获释有四大条件,第一,一年内不可对外发言;第二,不可出现在公开场合;第三,不可擅自离开莎亚南;第四,不可接受媒体访问。如果巴巴都莱所言属实,那么“重获自由”的两人无异于遭政府变相软禁。
纳吉的第三项建议:“全面检讨《内安法令》”算是当中一个相对比较根本的措施。然而,人民无需高兴得太早。这样的“承诺”,不知会拖到何年哪月才能真正落实?
即使真的进行检讨,如何检讨?如何修改?同样是一大疑问。如果修改的仅仅是一些细节,又或者仅仅增加一些脆弱的制衡机制(多设立几个委员会提供建议),这同样无法改变《内安法令》的根本特质。
如果全面检讨《内安法令》的宣布具有诚意,纳吉必须在最快的时间,成立检讨该法令的皇家委员会,跨越党派邀请具有威望的人士,进行修改甚至废除《内安法令》的工作。
针对纳吉检讨《内安法令》的建议,马华妇女组主席周美芬提出,修改的方向,应该是把《内安法令》局限于打击恐怖分子和颠覆国家的行动,因此法令也应该正名为《反恐法令》。
其实,我国《刑事法典》早在几年前增加第VIA章,有多达十六个条文(130C-130S条文)专门对付恐怖活动。在增加反恐条文前,《刑事法典》原本也由相当多的条文,对付颠覆活动(121-130条文)。用来对付恐怖与颠覆活动,我国法律根本绰绰有余。因此,按照马华的修改原则,《内安法令》将成为多余的法令,倒不如直接废除。
即使《内安法令》最后真的成功修改废除,人们还是应该记得,我国威权体制不会因此消解。其他法令,如:《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警察法令》,总检察长的绝对提控权等等,仍然给予当权者巨大的权力。
纳吉背负沉重的包袱上台,亟需果敢的行动,来消除人民的疑虑。就职演讲这一环节,虽然获得媒体以及国阵成员党的极力放大宣传,但相当部分的人民未必满足。
听闻纳吉已经邀请数位媒体咨询以及公共关系专家,为其进行形象设计的工作。然而,任何的形象改变,都必须来自诚心诚意的实质改变。在资讯自由流通的网络时代,什么是真改革?什么是空洞的形象设计?人民似乎不难分辨。
纳吉起步如何?
纳吉上任之前,接受国营第一电视采访,提出一上任就会有两件事,是人们十分关注的,因此他会尽全力表现。他所指的两件事就是:第一,就职后的演说;第二,内阁的重组。
内阁是国家行政决策的最高机构。新首相上任,新的内阁团队人选的取舍,将决定治国方针的执行成效。因此,纳吉认为人们会关注新内阁人选,自是相当合理。
然而,提到就职演说,我国历任首相就职演说,并没有任何惊人之作。就职演说也并非十分被重视的传统。
我国虽然没有就职演说的传统,但传统总有起点。而创造传统的,往往是历史上非凡的人物。当纳吉宣布重视就职演讲时,人们似乎可以期待,演说可以异于往常,可以是历史性的突破。
4月3日就职日当天晚上,纳吉在通过国营电视台直播演说。演说除了感谢最高元首以及前任首相,也提出了一些治国的想法。
作为上任后的第一篇的演讲,这些治国想法,似乎过于笼统,也缺乏新意。“我们必须在过去的成功基础上继续建设”、“政府必须在新的时代,有新的做法”、“我们必须不问背景的吸纳人才,让公共服务更具活力”。这些似乎都是许多领导人多年来光说不练的华丽宣言,当然再难引起共鸣。
就职演讲,基于时间的局限,当然没有办法详细交待各种理念。因此,笼统地论述看来难以避免。然而,笼统的同时,领导人必须提供具体的大方向,振奋鼓舞民心。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语言艺术。纳吉就职演讲,似乎欠缺这方面的特色。
倘若领导交班,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就职演说内容应该展现大刀阔斧的决心。然而媒体专注报道的,却是纳吉在演说中提出的三项措施:解除两报的临时禁令、释放十三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全面检讨《内安法令》。
这三项具体措施,成为媒体焦点,显示在更宏观的治国议题上,就职演讲并没有令人振奋的内涵。人民没有、也实在无需对三措施,过分激动,因为措施几乎肯定,并不意味着国阵将会对权威体制作出根本的改变。
在解除两家报章临时禁令的议题上,人们更应思考,纳吉解除禁令的依据以及原则是什么?这是否意味着,之前发出的临时禁令,乃错误的决定?
很显然,纳吉只是对两报的临时禁令个案性处理,对于媒体监控的机制和法律,似乎无意变动检讨。然而,关键议题从来就是媒体监控的机制和法律。机制尤在,当权者依然随时可以动用。
悬在媒体业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一天不移开,真正有意义的新闻自由,始终只是空中楼阁。
至于释放《内安法令》扣留者,民联也马上提出,当年马哈迪上任,也曾经释放22名扣留者。然而,马哈迪时代同样出现“茅草行动”的大逮捕。与新闻自由同理,只要机制仍存,当权者“扣留”与“释放”,都有绝对权力。
根据《中国报》的报道,其中一名获释的兴权会领袖卡巴巴迪饶的弟弟巴巴都莱向媒体表示,其哥哥获释有四大条件,第一,一年内不可对外发言;第二,不可出现在公开场合;第三,不可擅自离开莎亚南;第四,不可接受媒体访问。如果巴巴都莱所言属实,那么“重获自由”的两人无异于遭政府变相软禁。
纳吉的第三项建议:“全面检讨《内安法令》”算是当中一个相对比较根本的措施。然而,人民无需高兴得太早。这样的“承诺”,不知会拖到何年哪月才能真正落实?
即使真的进行检讨,如何检讨?如何修改?同样是一大疑问。如果修改的仅仅是一些细节,又或者仅仅增加一些脆弱的制衡机制(多设立几个委员会提供建议),这同样无法改变《内安法令》的根本特质。
如果全面检讨《内安法令》的宣布具有诚意,纳吉必须在最快的时间,成立检讨该法令的皇家委员会,跨越党派邀请具有威望的人士,进行修改甚至废除《内安法令》的工作。
针对纳吉检讨《内安法令》的建议,马华妇女组主席周美芬提出,修改的方向,应该是把《内安法令》局限于打击恐怖分子和颠覆国家的行动,因此法令也应该正名为《反恐法令》。
其实,我国《刑事法典》早在几年前增加第VIA章,有多达十六个条文(130C-130S条文)专门对付恐怖活动。在增加反恐条文前,《刑事法典》原本也由相当多的条文,对付颠覆活动(121-130条文)。用来对付恐怖与颠覆活动,我国法律根本绰绰有余。因此,按照马华的修改原则,《内安法令》将成为多余的法令,倒不如直接废除。
即使《内安法令》最后真的成功修改废除,人们还是应该记得,我国威权体制不会因此消解。其他法令,如:《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警察法令》,总检察长的绝对提控权等等,仍然给予当权者巨大的权力。
纳吉背负沉重的包袱上台,亟需果敢的行动,来消除人民的疑虑。就职演讲这一环节,虽然获得媒体以及国阵成员党的极力放大宣传,但相当部分的人民未必满足。
听闻纳吉已经邀请数位媒体咨询以及公共关系专家,为其进行形象设计的工作。然而,任何的形象改变,都必须来自诚心诚意的实质改变。在资讯自由流通的网络时代,什么是真改革?什么是空洞的形象设计?人民似乎不难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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